联通沃•3G”杯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

发布时间:2011-09-20作者:设置

各学院团委:
    
由团省委等共同主办的《联通沃•3G”第十二届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已收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院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一、     主办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文化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     承办单位:
共青团泰山医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时间:
    2011年10月17日之前,各学院进行初选,
择优选出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作品(文件标题均按“学校名称﹢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方式命名),将作品上交至校团委,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赛。
五、作品要求:    围绕与公益有关的题材如道德、环保、资源节约、健康、卫生、安全、道路交通、权益保护、禁毒禁烟等,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能够引起人们的共鸣。为便于评审,每件作品需自拟名称,并将“山东省大学生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说明表”(见附件)附在作品反面。
(一)DV、视频、动漫作品     作品应具有感染力并体现活动主题,要求内容、形式生动活泼(含MTV、故事短片、卡通片、FLASH等)存储格式为mpg、avi或者mov,播放时间不超过60秒,作品必须为光盘载体,光盘盒基上注明作品标题、参赛作者姓名及所属院校,并保证清晰度。
(二)摄影作品     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并能有所创新。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照片一律制作成10英寸(长边尺寸)照片,方片要求8英寸×8英寸,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并按顺序相连)。
(三)平面设计作品     平面广告、招贴海报作品一律用40×60CM的黑色KT板裱起,同时提供1张原件刻录光盘,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如作品为手绘稿件,同时交一份扫描后的电子版,文件存储格式为jpg,不得低于300像素,刻录光盘。
六、评分标准:
1、导向:观点正确,思想性强,有时代特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2、创意:创意独特,思维独到,寓意深刻。
3、表达:信息传递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4、制作:表现完美,制作严谨,视听语言运用好。  
5、效果:把握媒体特征,综合效果好,演绎准确生动,制作精良。
七、奖项设置:
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按类别根据参赛数量评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20%。
八、注意事项:  
1、作品应为提交者本人原创,未曾在同类比赛和活动中获奖。提交者对作品的所有内容负版权责任。若有剽窃行为,评审组将撤销其参赛资格。由于抄袭、版权等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2、在作品递交同时需提交参赛者承诺书。(见附件)
3、来稿一般不退,如有特殊需要,请来电或来信作特殊说明。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兆智 联系电话:89631799
邮箱:tw@s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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