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12作者:设置

各学院团委:

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人选推荐工作于2013年10月正式启动。为保证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转发如下。希望各团委准确把握活动主题,为当代青年学生树立身边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敢于超越自我、实现梦想,努力成长为有为青年和社会栋梁。

 

附:
1.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2.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
 
 
附件1
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媒体支持: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易信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
三、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四、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5.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校内报名及展示阶段
1.报名时间:201310月中旬至20131122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8时。
2.报名方法: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3年11月22日前,本人开通腾讯微博并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及本校团委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我的个人梦想(或我的个性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转发活动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第四步:通过手机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易信,便于及时了解活动进展,咨询活动情况,并将自己的自强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的人知道并转发支持你参加本次活动。
3.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在腾讯微博公布自己的报名主页链接并进行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接受公众监督,争取周围同学、老师及网友转发。
参选者要尽量争取本校校媒的支持,借助其文字、图片、视频及新媒体各种渠道进行传播自己的自强事迹,以获得更多转发支持。新媒体传播方式,不限于腾讯微博,可以通过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平台进行传播,并将传播结果在截止日前整理,以长微博或者链接方式,通过腾讯微博集中发布并@本校团委官方网站、@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鼓励各高校团委通过报名平台,举办校内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选出最具代表性同学。
腾讯微博为报名平台,转发数量以腾讯微博转发数量为准;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其他新媒体渠道为个人宣传渠道,不限数量,在提交宣传汇总时,作为考核加分项。
(二)校级推荐阶段
1.校内审核时间:20131123日至1130
各高校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校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腾讯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2.校内公示时间:2013121日至127
各高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腾讯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级推荐时间:2013129
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在2013年12月9日当天,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注明事迹类别)及校内宣传材料报至省级团委学校部。报名表在通过组委会报名审核后将在本人的报名主页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推荐材料的完整电子版。
过期不提交材料,视同放弃推荐资格。
学校报名、推荐阶段,各高校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为选拔出的自强之星举行“自强事迹分享会”等线下活动。同时,亦可与组委会合作邀请往届自强之星及自强之星标兵参与“励志系列报告会”、“自强事迹分享会”等活动。组委会将提供相关支持。
(三)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2013年12月9日,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并通过省级团委腾讯微博的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于12月13日至19日对推荐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进行;同时,考察各高校团委在活动中对新媒体的应用情况,及时了解公众对活动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经公示后,根据通知中规定的名额,于12月20日前正式向组委会提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并提供相关电子版材料,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汇总表、被提名者的报名表和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同时推荐1所优秀组织院校。
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所有材料均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E-mail:selfstar@qq.com
(四)评审会及公布寻访结果(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4年1月上中旬
2014年1月上旬,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微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随后,组委会将通过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以及《中国青年报》公布本年度寻访活动的最终结果。
(五)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阶段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
具体奖励办法如下:(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4)组委会将根据校内组织宣传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六、“青年自强 圆梦中国——寻访我身边的自强之星”全国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
活动时间: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
采访对象:本校确认参选“自强之星”的优秀同学
稿件形式:文字、图片、视频等
提交形式:校媒记者需要在采访的本校“自强之星”稿件刊发后,将稿件链接和原文及时发送到电子邮箱:selfstar@qq.com,刊发平台可以是微博、人人网等自媒体,也可以是校园网、校刊等校内媒体,刊发在其他社会媒体上的稿件将优先考虑获奖。
奖励颁发:分文字类、图片类、视频类、微博类分别颁奖,获奖人员有机会受邀参加颁奖典礼并获得获奖证书,相关作品将有机会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校媒网等媒体刊登。
请大学生校媒记者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并加入大学生校媒好新闻奖QQ群:158712478,及时进行了解、交流。
 
附件2
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分配表

 

省 份
名 额
省 份
名 额
提名奖
自强之星
提名奖
自强之星
北 京
30
5
湖 北
40
5
天 津
21
3
湖 南
31
5
河 北
26
3
广 东
37
5
山 西
23
3
广 西
18
3
内蒙古
18
3
海 南
9
2
辽 宁
35
4
四 川
33
5
吉 林
29
4
重 庆
27
3
黑龙江
26
4
贵 州
16
2
上 海
40
5
云 南
15
2
江 苏
42
5
西 藏
16
2
浙 江
27
3
陕 西
27
5
安 徽
29
4
甘 肃
19
3
福 建
25
3
青 海
16
2
江 西
21
3
宁 夏
16
2
山 东
37
4
新 疆
12
2
河 南
33
4
兵 团
6
2
总计
自强之星(110名)
自强之星提名奖(800名)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