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普法宣讲社会实践行”文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侧记
前言
中共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确立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并长期坚持重要战略指导思想。今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了解基层司法所的具体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所面临的问题,以及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方向和社会实践提供参考和帮助,7月9日--13日齐鲁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暑期实践团队的8名同学在文法学院团委书记马老师以及法学教研室主任吴雪莲老师的带领下,开展暑期普法宣讲社会实践活动。
项目背景
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大前提、大战略下,作为法学专业而言,普法讲法就是我们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现实担当。我国法制体系进程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但真正保障人民权利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在实践操作中有没有扎下根子、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走近国家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身边,切身直观的感受法律在实践中的效果,听取在执法一线的基层工作者们的经验和建议,是我们专业继续研究法律发展必由之路。同时在大学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走进基层法律工作场所,了解基层的工作,为将来法学专业的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提供现实的参考。
第一站:走进基层,听取典型,司法一线面对面
——长清区文昌司法所座谈
文昌司法所作为长清区比较有代表性的基层司法所,其主要职能包括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和教育、社区矫正。座谈会上文昌司法所李玉江所长着重介绍了该司法所在人民调解和普法宣传这两方面所取得成效。文昌司法所作为街道司法所是属于行政调解的范围,虽然在人事调整上归其司法局调动,但是在组织上归属文昌街道,代表的是政府的部门行使职能。这就是基层司法所的现状即在司法部门垂直管理下,仍有两个中心。在普法宣传方面,文昌司法所正在做“以法治村“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将西里村的“村规民约”作为典范进行宣传。
随后,社会实践师生队员就社区矫正这一块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与探讨。我们了解到,随着《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的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已经逐渐走向正规化、渠道化。细致了解了社区矫正的具体流程问题,从入矫了解到宣告矫正到帮扶矫正再到矫正期满,通过心理辅导,教育以及亲情、友情的感化帮助入矫人员“改邪归正”走向正常人的生活等。相信在未来《社区矫正法》出台实施后,社区矫正工作会越来越好。
座谈会上,吴老师代表实践队向司法所的工作同志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在文昌司法所入矫的人员中青少年的比例。二是对于被判决缓刑人员进行矫正的成功的比例。司法所老师解答到对于犯罪青少年主要是由于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冲动迷失自我等原因造成的,所犯罪行较为严重多判实刑,所以实际操作中收纳的青少年较少。关于第二个问题司法所老师通过两件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案例,让我们体会到了只要工作的抱有极大热情和投入极大地经历,一定会有好结果。
座谈会中李所长关于人民调解方面与我们进行了解说与交流。人民调解的原则就是依法调解,对于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不能进行调解。李所长做调解工作已有20多年,对于人民调解有深刻的认识和见解,他表示,作为一名人民调解人员首先要保持公正公平中立的态度,即使面对自己的亲朋好友,也要站在公正的角度,站在法律的角度,因为他们代表的是政府和国家,不能夹杂着个人感情色彩。他还表示做基层调解工作会面临很多不同的人,更多的是最底层的老百姓,首先要学会倾听,然后要学会赞美,最后要批评指正。在整个过程中要赋之亲情关怀。
文昌司法所之行,我们了解基层司法所的具体工作的情况同时也看到了,基层工作面临了不少的问题,如人员配备上的不齐全不仅是数量上的还是种类上的都严重不足,而且公检法三方工作衔接上的矛盾等问题也是在实际与理论上都需要解决的,这就为从事法学研究的人员提供了方向,也为我们将来面向就业的法学学生有了更多就业岗位的的选择。在与他们交流的过程中也看到了在“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下,虽然还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但是我国的基层司法工作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也正在步入正规。
第二站:“集会”成了普法“大课堂”
——乐天小区集会普法宣讲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7月11日上午,由文法学院团委书记马老师和及指导老师吴老师带领我们,同长清从德律师事务所和崮云湖司法所一起前往长清区乐天小区集市举行普法宣讲及问卷和入户调查活动,来帮助当地居民了解法律知识和解决部分法律疑惑,发放有关法律知识的图书,让法律走向千家万户,走进他们的生活中,让我们公民懂法知法守法。
活动开始后不久由社会实践队部分成员分散去做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问卷,调查的对象年龄各异,值得肯定的是部分市民尤其是几个老年人对当前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食品安全方面都有自己意见看法,让我们了解到老年的对于当前社会问题出现后的看法,不仅对我们法学专业的学习非常有帮助,而且对于我们增加自身的社会阅历及对问题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也由很大的帮助。有的老年人不识字,但是他们有很大的热情帮助填写调查问卷,就由我们的实践队员一一问他们问题,让真正的体会到了社会实践的乐趣所在。
随后,我们进行了“入户调查”,一开始有很多居民处于谨慎与戒备,入户很难有效开展。方法总比困难多,“人性换人心,黄土变成金”,经过实践小组成员与居民恳切交流,不断地沟通,虽然困难比预想的多,但效果也比预想的好,入户调查圆满完成。
通过调查所反映出来的的问题确实让我们本次宣讲活动的从事法律各方人员都深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首先是大多数居民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尤其是农民对于法律的了解知之甚少。这就让我们从事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个更为艰巨的使命。其次很多社会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食品安全问题,在问卷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食品安全的问题,但是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辨识哪些是问题食品,也没有完整有效的渠道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这就是我们通过本次法律宣讲活动所发现的问题。只有我们共同的努力,让法律更加健全和完善,我们相信这些所谓的社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发现这些问题,我相信这就是我们齐鲁工业大学普法宣讲社会实践的真正意义所在。
第三站:旁听社会矫正宣告,法律尊严 国之重器
——长清区平安司法所青少年社区矫正宣告仪式
7月13号上午,在文法学院团委书记马老师及法学教研室吴老师带领下,文法学院普法宣讲社会实践队员们来到了平安镇司法所。社会实践队员们首先旁听了社区矫正的宣告仪式,在旁听过程中,实践队成员们对社区矫正宣告仪式程序等方面有了更多的了解与认识,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社区矫正宣告仪式结束后,吴雪莲老师带领我们以作为社会青年志愿者的身份对被宣告人进行心理辅导。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被宣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知识。基于此,我们对引导被宣告人对贴近生活的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了学习。被宣告人也表示今后在日常生活中将多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当然不仅是本次宣告仪式的被宣告人,我们每个实践队员,每一位公民在生活工作中,都应不断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第四站:深化校检合作 搭建平台 互惠双赢
——参观济南经济开发区检查察室
7月13号下午,文法学院普法宣讲实践队员前往了位于长清商业街的济南经济开发区检察室参观学习。首先,在检察室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们对检察室的各个工作办公室进行参观,社会实践队员对检察室整体的感觉是工作秩序井然,工作氛围浓厚。随后,我们与全国三八红旗手、开发区检察室孟红伟主任以及检察室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我校在此实习的大学生)进行了座谈会活动。在座谈过程中,孟主任向我们介绍了济南开发区检察室的性质、机构构成以及基本工作职能,并同时介绍了最近建立的“大学生聊吧”的作用与意义,孟主任解释道开发区检察室是面向大学城的,学生应是工作的主体与重心,一来是社会转型变化,要塑造好学生角色,不光学校社会也有重任,二是,现实司法实践中与高校合作,进行产学研合作,能更好的实现实践与理论之间的相互转化。
随后我们学院在此实习的李海宁学长向我们讲述了他的实习体会,他尤其提到了实习对于我们大学生的重大意义,不仅能够更好的提高自立的能力,而且通过实习能够把课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加深理解,增加自身的社会阅历,丰富自己的知识范围,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使得我们对实习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积极把握每个实习的机会,为自己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积累更多的经验与阅历,实现好平台建设上的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