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招募校(院)团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0作者:设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齐鲁工大党字〔2017〕39号)文件精神,加强校(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干部的选培力度,促进校(院)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团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设置情况

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基层团支部规范性建设、基层团组织评优表彰、团校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团委新闻、图片的采集和发布等工作;

志愿实践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赛事;

校园文化部:负责第二课堂活动和“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

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各项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共青团员;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认真学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共青团工作,不怕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如被录用则能够在岗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4.原则上上一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无考试作弊记录,无不及格课程;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优秀研究生优先;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和班长优先;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获得省级奖励荣誉或校级重要奖励荣誉者优先;

7.基层组织建设部任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8.长清校区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三、招募程序

1.报名。竞聘者须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请竞聘者填写《应聘意向表》(见附件),于830中午11:00前以基层团委(团总支)为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tw@qlu.edu.cn,纸质版交至25号楼107室。

2.资格审查。团委将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团委将对竞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4.试用。录取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统一发放聘书,聘期一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31-89631799

邮箱:tw@qlu.edu.cn

应聘意向表.doc

  

                         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

                                       20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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