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9作者:设置

各学院团委: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要求,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现就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全覆盖
1.逐级上报统计数据。数据统计工作必须逐级统计、汇总、上报、核实各项数据,信息录入必须明确体现各层级团组织结构和团员、团干部的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以团支部为单位,保持数据架构完整、层级清晰。团员、团干部必须在其所在团支部进行统计,不得放在其上级团组织合并统计。
2.覆盖各领域团组织。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直属团组织要全部纳入统计体系。学校共青团基本数据要对照本地教育系统统计的相关数字进行逻辑校验,要重点做好2012年新入学学生的统计工作;各领域统计数据要与往年已有统计平台数据进行校核,保持统计口径的一致性。
二、确保信息采集工作规范化
1.选用正确软件版本。高校一律使用共青团基层组织数据采集系统。在第一次使用基层版统计软件登录系统时,要在是否为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选项中选择:
2.严格数据采集标准。采集、录入各级团员、团干部信息时要严格执行统一标准。如:团员统计范围要包括28周岁以下的中共党员、团干部,兼职团干部统计范围要包括学生团干部,具体到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3.完整、准确填写各项统计信息。认真、逐项录入团组织管理模块内的所辖范围团建信息下辖团组织信息团员数据信息等有关信息,不得空缺或随意填写。
4.统一数据采集时间。建立数据库和生成数据文件的年份一律为2012年。避免在数据汇总时,因年度结转而造成主要统计数据大幅减少。
团情统计工作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和要求,加大数据信息采集力度,进一步完善、核实统计数据,确保本级及下级团组织无漏统、错统、数据缺失和逻辑错误等现象。确保本级团员、团干部、青年数、应建团单位和已建团单位数等主要统计数据与2011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变化合理,如果数据差距超过10%,需书面说明原因。
请各统计单位,于20121220日前,将最新统计数据(cyl格式文件)和《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情况汇总表》(附件,须各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报校团委办公室(机电楼B116),电子版报送校团委邮箱:tw@spu.edu.cn
2012111910505444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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