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27作者:设置

各学院团总支:
接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我省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学习共青团山东省委《通知》要求,组织做好各团支部“特殊团费”的收缴工作,并做好登记(表格样式附后,各团总支留底备案,电子版送交团委,其中捐款统计表打印盖章)。
2、          各学院于5月30日(星期五)上午统一将“特殊团费”款交团委徐倩处。
团委将各学院团总支“特殊团费”汇总后,统一转至团省委。
 
 
附1:《关于做好我省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附2:山东轻工业学院抗震救灾“特殊团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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