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齐鲁工大党字〔2017〕39号)文件精神,加强校(院)共青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干部的选培力度,促进校(院)共青团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学生担任团委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设置情况
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基层团支部规范性建设、基层团组织评优表彰、团校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团委新闻、图片的采集和发布等工作;
志愿实践部: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培训和服务等工作;
科技创新部:负责组织参加“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赛事;
校园文化部:负责第二课堂活动和“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
学生社团管理部: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的各项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团委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共青团员;
2.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认真学习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共青团工作,不怕吃苦,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安排,如被录用则能够在岗连续工作至少一年;
4.原则上上一学年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无考试作弊记录,无不及格课程;
5.有较好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6.优秀研究生优先;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团支部书记和班长优先;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获得省级奖励荣誉或校级重要奖励荣誉者优先;
7.基层组织建设部任职应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8.长清校区在校研究生、本科生。
三、招募程序
1.报名。竞聘者须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请竞聘者填写《应聘意向表》(见附件),于8月30中午11:00前以基层团委(团总支)为单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tw@qlu.edu.cn,纸质版交至25号楼107室。
2.资格审查。团委将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团委将对竞聘者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4.试用。录取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校团委统一发放聘书,聘期一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531-89631799
邮箱:tw@qlu.edu.cn
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