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规范团员发展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团组字〔2015〕16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校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校团委决定面向全校各基层团组织开展2019年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计划及分配方法
根据加大调控力度、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要求,全团采取逐级分配发展团员名额的方式进行数量调控,分配名额根据上级团组织分配名额总数及各基层团委(团总支)申报的2019年团员发展计划数进行确定,具体发展团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填写模板见附件2)、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在团支部活动记录簿上做好详细记录,详细团员发展程序见附件3。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要严格规范使用校(院)团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见附件4)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于2019年10月19日(周六)12:00前将《新发展团员花名册》发送到1751998047@qq.com。纸质版报送至25号楼107校团委,新发展的团员信息须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吴老师 89631799
孙昊飞 13206301519
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