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团学干部
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高校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不断提升校(院)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校(院)发展的贡献度,校(院)团委决定面向全校(院)团组织开展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汇报发动阶段(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校(院)团委向校(院)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校(院)长汇报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总体安排与要求,根据校(院)领导各项批示,结合校(院)实际制定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方案。
通过调研座谈、面对面交流、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集党政领导、部门负责同志、教职员工、学生干部、普通学生等群体对我校(院)共青团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校(院)共青团助力校(院)八大行动计划实施的工作建议。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向各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汇报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和我校(院)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总体安排与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方案,于12月18日前上报校(院)团委备案;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调研活动,梳理学院共青团工作问题清单。
(二)问题查摆阶段(2020年12月中旬至2021年1月下旬)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形成学院问题清单,于2020年12月25日前上报校(院)团委审核。校(院)团委对各学院问题清单进行审核,对与学院工作结合紧密、问题查摆深刻、针对性强的审核通过,对敷衍应付、问题不痛不痒、不触及根本问题的予以退回,重新征求意见、梳理问题上报。对查摆问题仍不到位的,校(院)团委将派出工作组,指导问题查摆,直至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2021年1月20日前将问题清单经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后报校(院)团委备案。
校(院)团委对照刘天东同志讲话中的问题清单和团省委调研发现的问题清单,根据广泛收集的意见建议及各学院问题清单,形成校(院)问题清单,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团省委学校部反馈的问题清单经校(院)领导签字后报团省委学校部备案。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2月上旬至6月中旬)
学院根据审核通过的问题清单,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落实方案经学院领导签字后于2021年3月5日前报校(院)团委审核。校(院)团委根据审核通过的校(院)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后经校(院)领导签字报团省委学校部审核。
开展校院两级公开承诺活动,直面问题、不足,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全校(院)师生公开整改落实方案和完成时限。按照整改方案逐一进行整改,有关情况及时向全校(院)师生公布,待全部问题整改完成后,形成校院两级工作档案资料,学院档案资料于2021年5月15日前向校(院)团委申请复核验收。校(院)团委制定复核验收标准,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正面引导和负面通报相结合等方式对各学院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党总支)反馈。验收不通过的,继续整改后再次验收,直至通过。验收通过的,梳理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2021年6月5日前经学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校(院)团委备案。校(院)工作档案资料向团省委学校部申请复核验收,验收通过后,梳理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告,经校(院)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团省委学校部。2021年6月20日前全校(院)开展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回头看,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
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会议精神,提升校(院)共青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服务校(院)发展的贡献度的重要举措,是更好地助力实施校(院)八大行动计划、建设一流大学的有力保障,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的领导责任,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的开展实施,团委(团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全程指导、督导工作推进,并把它与推进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力戒形式主义,有效促进工作。
(三)聚焦重点,从严推进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的各项任务
从11月中旬开始,团学干部作风整顿提升工作逐步推进、逐项落实,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谋划,研究综合措施, 深入调研排查,如实查摆问题,有效整改提升,切实把各项任务完成好、落实好,大力提升校(院)共青团工作水平,为建设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应用研究型大学贡献力量。
共青团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29日印发